关于征集《功能型无人车基本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由浙江亚太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向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提出申请的《功能型无人车基本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已经完成拟立项公示,符合立项条件,并批准立项。为保质保量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使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面向相关生产企业、使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征集参编单位。
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和美誉度的企事业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并推进行业发展。请有意参编的相关单位将参编回执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徐老师 翁老师
电话:0571-87951636 13957165683
邮箱:zjsae@zju.edu.cn 1243242683@qq.com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附件:参与制定/修订标准起草组申请表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5年2月10日
创建时间:2025-02-1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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