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 年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征集团体标准制定需求》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联 (〔2022〕6 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化发展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继续有效推进团体标准在我省汽车领域发展应用,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征集2022年团体标准制定需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汽车零部件,新兴技术如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共享汽车、汽车轻量化、汽车用新材料等领域,制定出行业急需的标准,及时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充分发挥团体标准机制灵活优势,围绕与汽车上下游关联的产业领域,如信息通讯、交通、材料等,联合相关方制定有关团体标准,加快标准市场供给。二、申报要求1、申请立项团体标准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交叉重复。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测试验证设备等。对标准制定的意义、现状、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申请立项标准原则上需完成标准初稿。标准立项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创新性,支持原创成果、专利技术融入团体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要明确标准化对象,规范标准化内容,提高标准可执行性,全面提升标准编写质量。
5、立项项目应技术成熟, 具有一定行业基础。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 申报材料
附件1:《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附件2:《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项目汇总表》

2、 申报程序
1 ) 申请单位提交标准初稿、立项建议书和建议项目汇总表各 1 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WORD 格式文件;
2 ) 标准立项申报为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随时向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四、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大车辆所 
联系人: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
电话:0571-87951636  13773285379(陈泽辉)
邮箱:zjsae@zju.edu.cn  893083050@qq.com

 

创建时间:2022-05-06 15:55
浏览量:0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2 年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征集团体标准制定需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