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 关于《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编制,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于2026年7月17日前反馈至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958030947 邮箱:zjsae@zju.edu.cn
联系人:翁老师 电话:13957165683 邮箱:1243242683@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611室
附件:
1.《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回函表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浙汽学标字〔2026〕7号-关于《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创建时间:2026-06-1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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