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 关于《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编制,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于2026年7月17日前反馈至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958030947 邮箱:zjsae@zju.edu.cn

联系人:翁老师 电话:13957165683 邮箱:1243242683@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611室

附件:

1.《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回函表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浙汽学标字〔2026〕7号-关于《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无人充电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回函表.docx

创建时间:2026-06-1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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