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传播汽车文化,普及推广绿色发展、文明驾驶和低碳出行理念,促进我省交通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会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须为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项目实施能力、工作基础和保障条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近两年未缴纳会费的;

(二)列入各级政府机构失信名单的。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者须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在项目完成后再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3)和对应的科普项目成果。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为申报者自主创作的作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成果应充分展示科学之美、科学之趣、科学之用,便于阅读和传播。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有权对立项项目的成果作品添加本会的标识符号(即LOGO),并允许在本会的微信群、公众号及相关网站等传播媒介上宣传推广,允许在本会举办、承办或参与的会议中使用,同意本会向上级部门进一步推荐参加更高层次作品评选。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会员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电子件报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联系人:甘伟,电话:13957552300,电子邮箱:83035808@qq.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邮编:312000。

四、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及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确定立项名单。本年度学会科普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10项,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实施周期结束后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经费补助

对于验收结论为“优秀”的,给予5000元/项的经费补助;对于验收结论为“通过”的,给予1000元/项的经费补助。

3、知识产权要求

凡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或作撤销立项处理。

4、联系人: 甘 伟  13957552300

        陈立旦  18757123001

 

附件:1.2023年度学会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2.《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科普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科普项目结题报告书》

4.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3年8月15日

创建时间:2023-08-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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