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团体标准在我省汽车领域发展应用,助力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省汽车领域公开征集 2023 年度学会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轻量化、汽车用新材料、动力电池、电驱、电控及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产业;
(二)充分发挥团体标准机制灵活优势,围绕与汽车上下游关联的产业领域,如信息通讯、交通、材料等,联合相关方制定有关 团体标准,加快标准市场供给。
(一)实用性原则: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技术创新、促进技术 进步。鼓励科研项目成果和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以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协调性原则: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提供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二)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一)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标准初稿、立项建议书和建议项目汇总表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WORD 格式文件。
2.根据申报情况,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学会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人:徐老师 陈老师
电话:0571-87951636 1377328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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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